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发表日期:2013/7/2 17:18:30 来源:本站 作者:戎小春 有678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目录
1、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2、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
3、学校消防安全制度……………………………4
4、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5
5、集会、课间操、训练安全管理制度…………6
6、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7
7、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8
8、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9
9、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10
10、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1
11、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2
12、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3
13、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14
14、安全巡查、检查制度…………………………15
15、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6
16、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17
17、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23
18、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26
19、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29
20、门卫安全管理制度……………………………30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行政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集会、课间操、训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训练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训练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训练安全进行。
6、训练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训练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训练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办公室不准存放现金过夜,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护校队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入柜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报告厅、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校长同意。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服从护校队管理,携带物资出门,必须经校方同意,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区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社区卫生院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活动安全,制定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学期初、学期结束进行全面检查。
2、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值班室、消防器材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体育教学设施、实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促进投入机制、保障机制的健全和科学化,确保将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为零,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报告。学校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安全工作日检查、周抽查、月排查报告、季研究通报制度。检查的范围包括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和校外周边环境。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经师生或社会人士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立即落实人员经费予以解决;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在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示后,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案。
2、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排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必须立即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合格前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上级部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安全整改方案要立足实际,务求科学高效,必要时应听取专家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涉及专业知识的安全隐患。学校要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按方案实施。
3、督查和奖惩。学校对实施中的整改工程要加强过程的监管,确保质量合格。整改结束后,要组织对整改的督查和签字。对在安全隐患排除中玩忽职守,延误时间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要视其情节轻重,对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停职反省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室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公用微机为本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校长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类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教师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学生在参加田径、训练和赛跑及召开运动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镇卫生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学校、班级每年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防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防地震、防雷电、防火灾、防溺水、防煤气以及用电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3、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5.12防灾减灾日” “ 12月法制安全月”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要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意外事故自救、自护知识等。
5、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坚决杜绝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发生。
6、要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教育学生珍爱生命、珍爱健康,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十)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楼道(学生聚集场所如教学楼楼梯间和通道)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楼道管理是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部门是教学楼楼道、楼梯间和校门集中通过的主要通道;重点时段是集会、课间休息和集中放学时间。对操场等场所大规模集体活动的人员疏散问题,以及宿舍等在紧急疏散中的楼道安全问题也应高度重视。实行楼道安全负责制,具体人员安排附后。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随时检查,确保楼道设置符合国家建设要求:栏杆安装牢固且高度达到标准;楼梯坡度及踏步高度、宽度符合规范。楼道中不得存在门坎及其它障碍物,雨后的积土必须及时清除;楼梯踏步上画出中线标识,旁边应有醒目标识提醒“靠右慢行”;晚上必须使用照明灯具并确保照明亮度(必要时应加装应急照明灯);危险建筑必须停止使用。
3、健全楼道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检查督促。楼道安全负责人要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彻底改造的要采取重点监管措施。检查监控记录要进入安全工作档案。对不认真旅行职责的必须及时追究责任。
4、在班级教室、学生活动等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安全疏散问题。学生集中通过楼道时,必须保证出口全部开启并安排人员在相应位置护导(巡查),指导学生有秩序通过,重点时段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以及楼道负责人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
5、通过经常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培养他们遵守秩序、相互礼让的文明习惯;掌握正确通过楼道的要求和在拥挤场所自我保护的知识。注意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在学生集体活动中不得片面强调快速、整齐。
6、建立健全楼道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针对临时出现的可能的意外,突出操作性。重点是在特殊情况下快速反应,准确判断危险,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故发生。预案必须为全校师生员工熟知并做好相应物资保障准备,通过各种演练不断加以完善。
7、加强监督工作。学校要努力调动师生员工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的校园氛围。楼道值班(巡视)要求和具体安排都要在醒目位置张贴,落到实处并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楼道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和对学生的要求,都要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接受他们的监督,共同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8、值周教师要把学校楼道管理情况作为日常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促。要及时准确掌握情况,总结宣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校行政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楼道安全。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禁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车上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饮水机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由学校安排人员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教育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交家长或老师妥善保管。
3、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4、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五)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生去向巡查、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5、利用综合实践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学生活动要安排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8、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9、教学用的器材、场所要有安全保证。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区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师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县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三)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学校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四)校内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五)用电安全制度
1、实施安全用电管理是防止电气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有力措施。
2、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用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运行、检修、维护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规定。
3、严格做好电气系统的过载、短路保护装置。
4、电气设备和电气用具,凡规定应接地保护的都应按规定连接好接地保护线。不能用零借作接地线。并按规定作好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定期测定。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逼雷装置的接地线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5、抓好“装、拆、检、修”四个环节:装:即安装电器设备时,要符合安全要求。拆:即对不用的电器设备(如电线、开关等)要彻底拆除。检:即对电器设备要经常的定期检查。要着重检查电器设备无破损,线路是否合理,接线是否正确。修:即对不安全的和有损坏的电器设备要及时修理。
6、每年在雨季要对电器设备作一次全面大检查。
7、电源线、插头、保护接零线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架设使用临时电源线,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由使用部门向学校申报,并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架设。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责任: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单位的安全工作。
3、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均为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
4、各岗位员工为本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人。
5、各部门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并签订部门与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责任书》及下属员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6、学校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发生一般事故(含)以上的,取消该部门当年评选所有先进的资格。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范围:
1、游泳溺水事故
2、火灾事故
3、电器设施使用不当事故
4、食物中毒事故
5、财产损失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
另外,因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2、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教育局安全办公室等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权向校领导、分管安全领导报告安全事故隐患,有权举报部门或个人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要求整改的行为,凡因及时报告、挽回学校经济损失者,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知情不报者造成学校财物损失的,将予以处罚。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