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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桥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省检)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2/11/8 8:21:43 来源: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作者:admin 有905位读者读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区教育局的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精神氛围,迎接江苏省测评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校园导向,以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为依托,紧紧围绕区教育局的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使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在学校常规工作中推进,在制度上深化,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捉高人民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使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得以落实,我校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华
副组长:李晓林
组 员:胡庆贵 戴立祥 戎小春 陈超 王优 任印 彭秀蓉 徐常乐 张娇
同时成立创建工作小组:
组 长:李晓林
副组长:王优
组员:胡庆贵 戴立祥 戎小春 陈超 任印 彭秀蓉 徐常乐 陈希
设立以德育处为具体负责办公室,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及阶段实施。
三、具体职责:
1.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整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创建工作,掌握学校创建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
2.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和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学校的创建实施方案,分解工作责任清单;负责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全面反映我校创建工作的轨迹;负责学校的自评工作及各项上报工作;负责宣传学校的创建工作。
3.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汇总学校创建工作情况,并就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各项工作环节的有效落实。
三、创建任务
创建工作任务依据2022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指导手册》和《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细则》要求,进行学校工作任务的分解划分。学校在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考察自查记录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各尽其责,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创建工作的各个细节,圆满完成创建文明城市的任务。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2、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的具体要求,制定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细则,量化具体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3、严格落实督查制。对各部门、各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和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督查的情况定期上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发动宣传。对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创建方案,进行全校师生创建动员,利用校园网站、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等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全员积极参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
第三阶段:准备迎检。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