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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中小学责任督学10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发表日期:2022/10/11 7:57:18 来源: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作者:admin 有613位读者读过

      一、 主要工作

1. 按照国家、省市督导要求继续开展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

2. 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经常性督查;

3. 撰写一篇有关中小学“双减”工作督导的案例;

4. 按时上交《入校督导记录表》《入校督导月总结表》《江宁区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量表(10月)》《江宁区中小学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督查表》。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省市督导要求继续开展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

1. 中小学责任督学严格执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规

定的“流程指引”——督前认真学习,督中持证入校、依规督导、督导记录、意见反馈,督后督促整改、结果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江宁区中小学“双减”实地督导方案》)。

2. 中小学责任督学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于10月11—

20日以“四不两直”方式进校,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依据《江宁区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量表(10月)》对挂牌督导学校开展实地督导。

3. 中小学责任督学在10月进校督导过程中,要求观摩一次课后

服务、参加一次备课、听取学校汇报,均须做好文字记录和图片记录。

 (二)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经常性督查

中小学责任督学依据《江宁区中小学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督查表》,通过巡视校园、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督查。

(三)用好省教育督导信息系统

责任督学进校、离校均要实地打卡考勤,做好督导记录,完成督导任务。

(四)中小学责任督学于10月27日前上报:《入校督导记录》

《入校督导月总结表》和《江宁区中小学“双减”工作实地督导量表(10月)》《江宁区中小学安全工作经常性督导量表》和《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督查量表》和一篇督导案例,电子版发送邮箱jnddslcy@163.com。纸质版(盖章)自存备查。

 

 

 

江宁区教育督导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