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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桥中心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2/5/27 13:27:52 来源: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作者:戴立祥 有1441位读者读过

土桥中心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本着“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宗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做好2022年土桥中心小学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1.土桥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春华  
副组长:李晓林
  员:戴立祥 胡庆贵 戎小春      

  1. 土桥中心小学招生工作小组

    负责人:李晓林
       员:戴立祥 胡庆贵 陈   戎小春                                        

     彭秀蓉徐文倩 王惠 陆达忙  朱小莉                          
    政策咨询:刘春华  李晓林  戴立祥
    初审领号:      
        审:     彭秀蓉
    终审核查:胡庆贵   戎小春

    现场交流陆达忙         
    登记录入: 徐文倩     
    安全保障:    胡长松  朱贤勇  陈毓东

    医疗保障:葛  

    3.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统一各组员思想认识,严肃招生纪律

    工作组负责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制定本校招生计划方案,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进行各种招生问题的协调

    组员根据招生方案具体实施招生工作,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随时向组长汇报

    三、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含原乡镇中心小学、一贯制学校,下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法定监护人名下均无房产。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严格执行《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办〔2021〕2号),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入学办法

    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实行网上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月30日至6月3日17:00。届时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4-5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6月25日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随迁子女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合格证》(提前去医院打印并盖章)

    本学校学额已满,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给予统筹安排。

    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非起始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对符合转学条件(参照入学报名所需资料)、确有转入就读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需向相关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供所需资料。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接收学校应在江宁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的指导与管理下,在学额空余前提下,自主安排、有序接纳,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五、发榜时间

    学校按照江宁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后,在8月10日将录取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在本小学大门外的通知栏处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江宁区小学新生入学有关规定由江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宁区招生办联系电话: 5228715952280951、52081234

    土桥小学咨询电话:13912954346(戴老师)

    13770989834(李老师)

    02584150105(办公室)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