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挂牌督导>>阅览文章
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发表日期:2022/5/13 12:13:11 来源: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作者:admin 有1058位读者读过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的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江宁区“双减”督导整改报告》,江宁区督导室将在5月开展“中小学“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在全面督导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特别关注学校围绕课后服务资源紧张;未见睡眠管理举措;作业、命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有无做到应改尽改,应改必改,以此全面深入推进中小学“双减”和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更好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专项督导方案。
一、督导时间:2022年5月16日—24日
二、督导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含民办)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同时,成立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工作小组(见附件1),由分管督导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督导室、普教科、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法安科、教研室、电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专职督学、各中小学责任督学为组员,具体负责督导工作。
四、督导内容
1.学校“双减”工作;
2.学校围绕课后服务资源紧张,未见睡眠管理举措,作业、命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五、督导安排
详见《江宁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安排表》(附件2),与学校第二责任督学联系,要求学校对照《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附件3)完成自评,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于5月24日前完成专项督导。
六、 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与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挂牌督导学校开展督导。
七、督导要求
1.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督前认真学习区督导室制定的《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方案》、《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全面掌握督导的内容、规定和要求。
2.中小学责任督学于5月28日前完成专项督导报告(内容包含基本情况、亮点、问题整改及效果、下一步工作建议)、《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学校盖章、校长和责任督学签字)发送邮箱jnddsl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