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宁区2021年中小学职初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开班通知
发表日期:2021/5/13 13:55:20 来源: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作者:成航 有1489位读者读过
根据《江宁区中小学职初教师“五年成长”培养方案》,我区将于5月12日举办“江宁区2021年中小学职初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前期进行了人员上报,现将具体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1年5月12—6月15日
二、培训形式:网络远程培训
三、培训对象:江宁区中小学2017年入职的在编在岗教师(以各校上报的教师名单为准)
四、学习方式:
(一)参训学员在中小学网络党校(www.zxxdx.com.cn)进行登录,登录账号为报名手机号,初始密码为654321,登录后进入班级,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
(二)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也可以下载中小学网络党校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备注:
1.如果您报名手机号有误,第一次请按有误手机号登录,进入学习空间后在头像右侧进行个人信息修改,重新绑定正确手机号;
2.学员学习操作流程详见中小学网络党校首页顶部“操作指南”。
五、学习任务:培训分为课程学习、直播课程、专家答疑和研修总结撰写四个环节。
(一)课程学习
必修课程已统一分配到“我的学习-必修课”参训学员完成不少于20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任务。
选修课程已统一分配到“我的学习-选修课”参训学员完成不少于10学时(45分钟/学时)的选修课程学习任务。
(二)直播课程
培训课程已统一分配到“我的学习-直播课程”参训学员完成不少于3学时(45分钟/学时)的直播课程学习任务。
(三)研修总结
培训后期,参训学员需结合所学内容和所在学校实际情况,本着“聚焦问题-分析原因-厘清思路-细化措施-解决问题-实践反思”的思路和原则,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心理辅导案例或研修心得。在“我的学习-研修总结”一栏提交展示。
撰写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不少于800字。
(四)专家答疑
培训期间,邀请国内班主任培训知名专家担任项目指导专家,全程为学员提供实践问题指导。参训学员可在“教学服务-专家答疑”向专家提出问题,每人有1次提问和2次追问机会。本环节学员自愿参与,不计入考核。
六、考核认证
(一)考核要求
1.课程学习:
必修课程20学时(45分钟/学时,共计900分钟),权重50%;
选修课程10学时(45分钟/学时,共计450分钟),权重15%;
2.直播课程:3学时(45分钟/学时,共计135分钟),权重10%;
3.研修总结:1篇,计5学时,权重15%。
(二)认证形式
培训结束后,完成所有考核要求,总分数达到满分80分的学员可以进入“教学服务-电子证书”栏目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
七、管理服务
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咨询负责本次培训的联系人,加入本次培训班级QQ群:1045929341(单位+姓名);
2.咨询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
(1)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客服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11-9908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3)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