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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20/6/23 8:19:01 来源: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作者:成航 有1298位读者读过
各位家长:
为认真实施《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据《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确认。联系电话:51196334。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可在本施教区报名入学(注:2021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本学校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本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本施教区常住,且儿童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是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而学校难以正常接纳入学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随迁子女需在网上报名(相关的招生学校名单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申请入学,然后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网报预约的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若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
二、 入学办法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1)本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6:00(尽量在26号前完成网报)。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6:00(尽量在30日前完成网报)。
2.现场材料审核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26-27日按网报预约时间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0-31日按网报预约时间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现场审核时请携带并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皆需)。
为认真依法落实传染病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名时除查看《传染病预防接种卡》,还需要上交《预防接种合格证》(请提前到土桥医院打印)。
3.2020年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监护人需出示苏康码、戴好口罩、经过体温测量一切正常方可入校。入校后必须保持距离、有序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4.发榜时间
学校按照江宁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后,在8月10日将录取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在本小学大门外的通知栏处,并与8月10日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5.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13770989834(李老师)
南京市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