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继续教育学时签证以及集中学习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11/28 22:43:09 来源: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作者:成航 有7827位读者读过
各位老师:
2018年年度教师学时验证工作即将开展,请各位老师对照要求认真准备。
一、签证对象
1.继续教育学时签证对象为我校全体教师(含编外)。
2.人事关系未转入新建学校的,在原学校参加审核。
二、基本要求
小学教师(含2018年新分配教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校本培训学时不超过36学时。
四、区级以上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内容及办法
(一)集中培训学时及认定
1.教师按要求参加的各类国家、省、市、区级培训并顺利结业。在江苏省教师教育网上登记的参训学时无需提供证明,直接认可。江苏省教师教育网以外的培训项目,有学时证明的,原则上按照证明中的学时数认可;无学时证明的,需提供相应参训通知、过程学习记录,按每半天4学时认可。
2.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需提供相应活动通知、过程记录,按每半天4学时认可。
3.学校领导根据要求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会,以会议通知为审核材料,按每半天4学时认可。
4.跨年度的培训,可依据证明材料(如参训通知、课程表、学时证明等)对当年的参训学时予以承认。
5.教师学历进修期间,当年至少有一门考试合格的,按36学时计。当年4月份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不计学时。
6.教师响应号召到贫困地区支教,支教期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影响,连续任教时间1学期以上的,经考核合格,认定当年培训72学时。不足1学期达到1个月以上的,认定当年培训36学时。(需提供证明)
(二)教科研活动学时及认定
包括论文专著的发表、获奖,教科研课题的结题,折算标准如下:
1.论文发表或获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8学时/篇;区级刊物发表或获奖4学时/篇。(一稿多投的只认最高层次)
2.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按36学时折算,参编教辅用书的按每本10学时折算(限认1本);正式出版或发布的个人教学(讲座)视频按每张10学时折算(限认1张)。
3.教科研课题根据结题证书,市级以上课题按8学时折算,区级课题按4学时折算。
(三)教研活动学时及认定
1.市级以上(含市级)赛课获奖计10学时,区级获奖计6学时。
2.高中教师参加市级教研活动,每半天按4学时确认,须提供学科教研员签认的教研活动登记表(卡)或主办方学时证明;如仅用活动通知证明的,须补充教师教研活动记录本加以佐证。
出现以下情况的,教师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听课记录本填写过于简单,不合听课记录基本要求;
(2)教研活动登记卡活动无年月日具体日期或日期被涂改;
(3)教研活动登记卡签章不规范,少签或多签的部分无效。
3.区级教研活动须提供学科教研员签认的教研活动学时证明。如仅用活动通知证明的,须补充教师教研活动记录本加以佐证。
4.无法认定活动时长的教研活动,统一按半天4学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