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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量化考核表
发表日期:2017/2/23 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戴立祥 有1308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量化考核表
内容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教 学 工 作 60 分 |
教学效果 |
30 |
1.语数英学科:两年内在学期和学年统一测试中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1)综合成绩每次达校均得10分;(2)接手新班级综合成绩有明显提升得10分。 2.综合学科:(1)两年内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体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得30分,荣获二等奖得25分,荣获三等奖得20分。(2)两年内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辅导学生省级及以上获奖得30分,市级获奖得25分,区级获奖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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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评比 |
20 |
分学科评比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20%,得20分;二等奖占30%,得15分;三等奖占50%,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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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 |
6 |
任教以来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课每次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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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学生 |
4 |
1.语数英学科:承担省、市、区学科竞赛辅导,所辅导的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每人次得1分。 2.综合学科学生获奖扣除4人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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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 10分 |
笔试+说课 |
10 |
分学科评比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20%,得20分;二等奖占30%,得15分;三等奖占50%,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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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 10分 |
教学论文 课题研究 |
10 |
1.每学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教育叙事、教育案例等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得5分,不达要求不得分。 2.两年内主持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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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 20分 |
五认真考核 |
20 |
两年内在学校组织的五认真检查中,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得10分,获得良好等次的每次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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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两年内指2015年度、2016年度。
2.此表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