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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桥中心小学教科研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5/2/10 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成航 有846位读者读过

                              土桥中心小学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述

第一条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  学校科研室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学校科研由校长担任第一负责人,副校长为分管领导,落实一位副教导为科研条线负责人。科研组成员应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骨干教师或学校领导。 

第四条  学校科研室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师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

第五条  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六条  学校科研室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七条  课题组的成立

1、设组长1人,课题组成员3--5人。课题组组长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2、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3、课题组成员分工合作,具体职责:①在组长的领导下,分步实施课题研究;②收集信息,分析研究;③设计调查问卷,访问相关人物;④收集资料,并作初步分析;⑤配合组长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 

第八条  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个人或课题组向学校科研室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科研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区级课题立项: 

(1)由学校科研室向区科研室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 

(2)同意申请后,再交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一份,课题方案简况一式三份。 

(3)审查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3、市级课题立项 

由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按市级课题申报材料要求组建档案并申报,待市立项审查通过。 

第九条  课题开题 

l、课题开题工作由学校科研室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A、课题开题通知; B、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C、课题方案; 

D、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E、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A、宣读立项通知; B、课题背景介绍; C、介绍课题方案; 

D、宣布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E、前期研究小结; F、课题咨询与论证; 

G、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有记录并存档,开题情况用教育信息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  课题实施 

由课题组组长(或指定负责人之一)负责课题实施,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活动中主研者和参研者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第十一条  课题中期报告登记 

学校科研室负责对不同层级的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其内容包括: 

①开题报告登记;②中期情况登记;③结题报告登记。 

登记表由科研室统一印刷,不同层级的课题,分开题、中期、结题三项逐一登记,最后建立进展报告登记册,每次登记应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区教育科研部门备查,一份由学校存档。

第十二条  结题管理 

l、课题结题时,学校科研室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报告。

2、请求鉴定的成果应包括如下的材料:

A、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B、课题研究方案;C、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工作过程总结);D、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E、课题研究(实验)效果报告;F、推广应用方案;G、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 

1、课题研究建档范围 

①计划选题阶段。立项申请、审批手续、工作计划、开题报告、方案论证等。

②研究阶段。各种原始记录、音像材料、工作日记、会议记录、进展报告、研究方案及修改记录、经验总结、有关论文、教育教学效果测查情况、阶段报告等。 

③总结鉴定阶段。课题进展报告登记册,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结题验收有关材料(申请报告、鉴定会记录、鉴定结论证书)等。 

④成果推广应用阶段。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效果、效益。 

⑤成果获奖材料。 

2、课题研究档案管理 

①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 

②学校科研室应责成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并在结题后妥善管理。 

③课题负责人应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呈交下列档案材料各一份: 

A、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B、阶段研究工作小结; 

C、方案修订情况; D、终结成果报告、研究报告、课题进展登记册、鉴定结论、证书; 

E、获奖情况; F、研究经费决算报告。 

④注意加强对档案及成果的保密工作,在成果正式公布前给予保密性保护。 

⑤项目研究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应作为评审表彰优秀成果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  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四条  学校科研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校科研队伍的建设。促使学校形成一支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科研队伍。 

第十五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载、有检查。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教科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十六条  加强理论学习,按期对教师进行教育科研培训。坚持常年不懈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和研究教育科研方法。学校教科室、科研领导小组、课题主研人员应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由教科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第五章  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十七条  学年初,学校科研室根据本校学年工作提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在实处。学校科研工作学年度计划应是本校整体工作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期末,学校科研室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八条  科研室应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年级、班、组、个人的科研工作计划在学年初(第一周内)交科研室,学年度末将科研工作总结报学校教科室。每学年度末举办一次学校论文、经验交流会。 

 

                           第六章  物资及经费保证

第十九条  学校科研室在每半年初,向学校行政提出科研工作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的购置计划,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后购置,以保证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  每年学校应对科研提供专项经费,对已立项承担课题的课题组长、主研成员,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完成课题后,视承担任务的多少,分别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自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七章  奖励制度

 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为了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质量的提高,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引导全校教师开展研究性工作,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实效化,特别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教师素质拓展奖。

1.承担校、片、区、市级公开课或者讲座,分别奖励20、50、100、200元,创建验收、检查等活动达良好的降一等级参照执行。

2.教师论文、总结、案例、赛课及相关才艺竞赛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0、60、50元;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20、10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200、150元;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400、300、200元(论文获奖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为准)。论文发表视同同级别一等奖(具体认定以效能评估为准)。

注:以上各奖有重复的按最高的等级奖励;带头人、骨干扣除相应考核规定的论文篇数。

3.课题研究。学校课题结题,奖励课题组主要成员,按同级别一等奖奖励;

个人课题结题视同同级别论文一等奖。

    4. 教师要积极投入教科研实践,教科研工作优异的教师优先参与学校各种先进个人称号的评选或在评选中给与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无故不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培训、讲座或者教科研工作严重滞后老师取消其当年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

 

二、辅导竞赛奖。

1.组织学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或同意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辅导老师80、60、40元,每上升一个级别相应等第增加20元;区级综合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200、100元,每上升一个级别相应等第增加100元(具体认定以效能评估为准)。同一内容、项目的比赛以最高奖计算,不累计。此项获奖个人不得突破800元上限。

2.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科创大赛,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辅导老师100、80、60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辅导老师150、100、80元,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辅导老师200、150、100元。区级小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200、100元,每上升一个级别相应等第增加100元(具体认定以效能评估为准)。同一内容、项目的比赛以最高奖计算,不累计。此项获奖个人不得突破800元上限。 

三、教学成绩奖。

1.校级调研性测试,语数英学科考核基数为400元。达校均或低于校均3分以内的,全额享受;高于校均的,每增加一分奖20元;低于校均三分之外,每减少一分扣20元,教两个及以上班级的,超校均的奖励或低于校均的扣钱按一个学科分班算。新接手班级推进率考核,与校均相比综合成绩较原先班级每上升或下降1分分别奖励或扣除20元。两者不可兼得。

2.名次奖。综合成绩排名年级第一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达校均),名次变化,每前进一名奖励50元,退步一名扣除50元(达校均除外)。

3.区级以上调研性测试,综合团体成绩达区均分的,奖励被抽测学科教师人均1000元,每超区均分1分人均奖励200元;学科团体成绩达区均分的,奖励被抽测学科教师人均500元,每超区均分1分人均奖励200元;如团体达不到区均分的,则按个人学科成绩计算,个人每超区均分1分奖励200元。以上不可兼得,就高不就低。

4.参加区小学生体育运动会,如未获团体等级奖,则视具体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按分值对辅导教师进行适当奖励。

 

 

                                         

 

                                                                       2015年2月